抗税罪主观方面是怎样的?
我之前开了一家小店,最近税务部门来收税,我因为一些经济困难不想交税,就和他们起了冲突。我担心自己这种不想交税还和税务人员冲突的行为会不会构成抗税罪,想了解下抗税罪主观方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主观情况会被认定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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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是一种严重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抗税罪主观方面的相关内容。 首先,抗税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里所说的“故意”,简单来讲,就是犯罪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抗拒缴纳税款,会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破坏,却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说,张三清楚自己有纳税的义务,但为了少交钱或者不交钱,故意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拒绝纳税,这就是典型的故意心理。 其次,犯罪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不缴纳税款。他们通过各种抗拒行为,试图逃避自己应尽的纳税责任。像李四以暴力威胁税务人员,阻止他们依法收税,其目的就是不想把钱交给国家。这种以不纳税为目的的主观故意,是构成抗税罪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行为人没有故意不纳税的目的,只是因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或者和税务人员在纳税数额、方式等方面存在争议,从而发生了一些冲突,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抗税罪。比如王五和税务人员就某项税收计算方法有不同看法,在沟通中情绪激动发生了口角,但他本身并没有抗拒纳税的故意,那就不能简单地将其行为认定为抗税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构成抗税罪。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也能看出,构成抗税罪不仅要有暴力、威胁等客观行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故意不纳税的目的。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抗税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准确把握抗税罪主观方面的特征,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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