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条款中有哪些项目可以使用?
我买了交强险,但是不太清楚交强险免责条款里到底有哪些项目是可以用的。之前发生过一些小事故,理赔的时候有点懵,也不知道哪些情况能适用免责条款。想了解清楚,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心里有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展开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交强险免责条款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这几种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免责条款不进行赔偿,不过对于抢救费用,保险公司还是会先垫付,但之后会向致害人追讨。 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所以,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如果存在上述符合免责条款的情况,保险公司就可以按照规定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和相关人员需要清楚这些免责条款,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正确处理理赔事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