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构成要件中的非法占有主观心态是怎样的?


在法律上,诈骗构成要件中的非法占有主观心态是认定诈骗罪的关键要素之一。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什么是非法占有主观心态呢?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内心是想着永久地剥夺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暂时借用或者其他合理用途。这种主观心态是一种心理状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通过行为人的一些外在行为来推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这里虽然没有直接对非法占有主观心态进行定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主观心态有一些常见的情形。 比如,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被害人,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知被害人某些重要信息,使得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财产处分决定。像上述借钱消失的例子,如果行为人一开始就编造了虚假的借款理由,比如谎称家人生病急需钱,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回事,拿到钱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主观心态。 还有,行为人取得财物后肆意挥霍。如果行为人在获得被害人的财物后,不是将钱用于合理的用途,而是用于赌博、购买奢侈品等高消费行为,导致财物无法返还给被害人,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借用或者有归还的打算,是不会随意挥霍他人财物的。 另外,行为人携款潜逃也是典型的具有非法占有主观心态的表现。拿到钱后就消失不见,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明显是不想归还财物,就是想把钱据为己有。 总之,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主观心态,需要综合考虑其行为的各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不能仅仅因为一时无法归还财物就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而要全面审查行为人的行为表现和主观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