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哪些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在婚姻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最高法针对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涵盖了诸多与婚姻相关的关键内容。 首先,关于彩礼返还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纠纷较为常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部分内容仍有参考价值)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法在答记者问中对彩礼返还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一直是焦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等作出了规定。例如,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这有助于平衡债权人和夫妻双方的利益。 再者,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重要环节。最高法在答记者问中涉及到了房产、股权等财产的分割问题。比如,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对于婚姻关系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如涉及军人婚姻、事实婚姻等问题,最高法也在答记者问中进行了一定的解答和说明,以确保在不同情况下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这些问答对于司法实践中处理婚姻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也让公众对婚姻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