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钱已还清并取得谅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取保?


涉嫌诈骗,钱已还清并取得谅解书的情况下,是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且最终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首先,解释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其次,说说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比如,诈骗行为情节相对较轻,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情况。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就是说,虽然可能判处较重的刑罚,但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如已还清诈骗款项并取得谅解书,且不存在再次犯罪的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毁灭证据等社会危险性情况。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后,关于申请流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在实际情况中,退还诈骗款项和获得谅解书属于积极因素,表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但办案机关还会综合审查多方面因素,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前科、是否为累犯等,来判断其社会危险性。如果综合评估后认为社会危险性较低,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就有机会被批准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