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次性加速折旧资产提前处置该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我公司有一项资产采用了一次性加速折旧的方式处理。现在这项资产要提前处置了,我不太清楚在税务方面该怎么进行调整。不知道是要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的调整方法和步骤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纳税调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一次性加速折旧和纳税调整的概念。一次性加速折旧是指企业在购置符合条件的资产时,可以在购置当年一次性将资产的成本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不是按照常规的折旧方法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分期扣除。纳税调整则是因为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差异,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当企业对一次性加速折旧的资产进行提前处置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具体的纳税调整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会计上已计提的折旧额。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按照自身的会计政策对资产计提折旧,在资产提前处置时,要计算截止到处置时会计上累计计提的折旧金额。 第二步,确定税法上已扣除的折旧额。由于采用了一次性加速折旧,税法上在资产购置当年就已经全额扣除了资产成本。 第三步,计算纳税调整额。如果会计上计提的折旧额小于税法上已扣除的折旧额,那么在资产处置当年,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金额为税法上已扣除的折旧额减去会计上已计提的折旧额。这是因为税法上前期多扣除了折旧,在资产提前处置时,要把多扣除的部分加回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资产成本100万元,会计上按直线法每年计提折旧10万元,使用2年后提前处置,会计上累计计提折旧20万元;而税法上在购置当年一次性扣除100万元,那么在处置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 - 20 = 80万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