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和税务部门发生了一些行政纠纷,我觉得他们的行政行为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申请税务行政赔偿。但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间,也不清楚这个请求赔偿的时效是多久,超过时间会不会就不能申请了,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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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规定了请求人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可以行使赔偿请求权。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你认为税务部门的行政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赔偿请求,不然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指的是你已经明确知晓税务部门的行为对你造成了损害,或者按照一般的情况你应该能够察觉到这种损害。比如,税务部门错误地冻结了你的银行账户,你收到了相关的通知,那从你收到通知之日起,就开始计算这个时效了。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就好比跑步比赛中遇到了突发状况暂停了,等状况过去后,比赛接着从暂停的地方继续进行。所以,当你遇到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你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赔偿请求,等这些情况消失后,剩余的时效时间还是有效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你认为税务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要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税务处理决定书、罚款收据、损失清单等,以便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建议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你的赔偿请求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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