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买了小轿车取得专用发票后有哪些税务和财务处理规定?

我家企业买了一辆小轿车,还取得了专用发票。现在我不知道这发票在税务和财务上该怎么处理,比如能不能抵扣进项税,在财务报表里怎么体现,会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这些,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企业购车
  • #专用发票
  • #增值税抵扣
  • #固定资产
  • #企业所得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购买小轿车并取得专用发票后,在税务和财务处理方面有一系列规定。 首先,从增值税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且购买的小轿车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接送客户、运输货物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如果该小轿车是专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那么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企业购买的小轿车专门用于接送企业高管上下班,这就属于个人消费范畴,进项税不能抵扣。 在财务处理上,企业应将购买小轿车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按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小轿车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在取得专用发票后,会计分录一般为:借记“固定资产”(小轿车的不含税价格)、“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关于企业所得税,购买的小轿车作为固定资产,其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小轿车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折旧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