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法拍房追缴税款有什么规定?


税务机关对于法拍房追缴税款有明确且详细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法拍房,也就是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多种税收问题。在我国,法拍房交易中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 对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法拍房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此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法拍房,若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20%计征;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一般由税务机关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1% - 3%核定征收。 土地增值税,通常对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如果是商业性质的法拍房等情况,就要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来计算缴纳。一般是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不过,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对于法拍房,购买方应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 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纳税义务人依法足额缴纳相应税款。如果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存在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还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如罚款,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参与法拍房交易的各方都要清楚了解这些税收规定,避免因税务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