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依法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收到通知说可能会被采取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机关依法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这些措施会对我的小店产生什么影响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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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依法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措施。它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是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通知,让银行直接从纳税人等的账户里把欠缴的税款划走。
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比如,如果纳税人欠税,税务机关有权把纳税人价值和欠税金额差不多的商品、货物等进行扣押或者查封,然后通过拍卖或者变卖这些物品,用得到的钱来抵缴欠税。
此外,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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