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在税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处理税务问题时,被通知要缴纳税收滞纳金,不太明白这税收滞纳金在税法里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减免政策等,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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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以及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时,税务机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金额。简单来说,就是你没按时交税,就要多交一部分钱作为惩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5% 。这里的滞纳天数是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税款缴纳期限截止到1月10日,你在1月20日才缴纳税款,那么滞纳天数就是10天。 在特殊情况下,税收滞纳金也可能会有减免。根据相关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另外,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在批准的延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需要重视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滞纳金。如果对滞纳金的计算或者缴纳有疑问,可以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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