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拆迁补偿款企业该如何交税?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最近遇到市政拆迁,拿到了一笔拆迁补偿款。我不太清楚这笔补偿款在税收方面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要交哪些税,交税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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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市政拆迁补偿款后,涉及的税务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税种来具体分析。 首先是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以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进行搬迁,从政府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于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搬迁所得是指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 其次是增值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企业的市政拆迁是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的情况,取得的拆迁补偿款通常是免征增值税的。 最后是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这里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所以企业因市政拆迁取得的补偿款,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 企业在处理市政拆迁补偿款税务问题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如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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