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借钱给公司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我是公司老板,最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我打算借钱给公司应急。但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税务方面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比如会不会涉及额外的纳税情况,会不会被税务部门查之类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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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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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借钱给公司可能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税务风险。首先,从增值税角度来看,如果老板无偿借款给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虽然老板个人不在列举范围内,但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可能会参照执行。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能认为老板无偿借款给公司属于视同销售贷款服务,需要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按照贷款服务的6%计算,如果老板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3%征收率计算。 其次,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老板将资金借给公司并收取利息,那么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公司在支付利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再者,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老板借给公司的资金产生利息,公司支付的利息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也就是说,公司支付给老板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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