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企关联交易有哪些涉税风险?


纸企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是指造纸企业在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可能面临的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的风险。关联交易,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关联方可能是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等有特定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首先,转移定价风险是比较常见的。一些纸企可能会通过不合理的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关联方,从而减少应纳税额。例如,造纸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将纸张销售给关联企业,或者以高于市场价格从关联企业购买原材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这意味着,如果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会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企业可能需要补缴税款,并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 其次,资本弱化风险也不容忽视。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筹资)而减少股份资本(权益性筹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在纸企关联交易中,如果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其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进行了规定,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此外,还有成本分摊协议风险。有些纸企会与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然而,如果成本分摊协议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成本分摊,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最后,还有信息披露风险。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配合税务管理,从而面临处罚。《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