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中因自然灾害有什么规定吗?
我在经营一家小工厂,前段时间遭遇了自然灾害,工厂损失挺大的。我想知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因为这次自然灾害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能不能减少我的纳税负担呢?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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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当企业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时,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上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损失就包括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同时,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灾害情况证明、资产损失清单等,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如果企业因自然灾害导致纳税困难,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总之,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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