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工程需要预缴哪些税款以及如何计算?

我接了个异地的工程项目,对税款预缴这块不太懂。想知道在异地施工要预缴哪些税,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担心算错或者漏缴,影响工程进度和自己的利益,希望有人能给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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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工程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异地进行工程建设时,通常需要预缴的税款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下面为您分别介绍这些税款及其计算方式。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9%)×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3%)×3%。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三项税费是以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工程所在地不同,税率有所差异,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计算公式分别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预缴增值税税额×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应缴费额=预缴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应缴费额=预缴增值税税额×2%。 最后是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其计算公式为: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项目实际经营收入×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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