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工程款预缴税款的计算,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般计税方法下的预缴税款计算。一般计税方法是一种常见的计税方式,适用于大部分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9%)×2% 。这里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指的是您承接工程所获得的所有收入,“支付的分包款”是您把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支付的款项。“9%”是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2%”是预征率。例如,您承接一项工程,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109万元,支付分包款21.8万元,那么应预缴税款=(109 - 21.8)÷(1 + 9%)×2% = 87.2÷1.09×2% = 80×2% = 1.6万元。 然后是简易计税方法下的预缴税款计算。简易计税方法通常适用于一些特定情况的纳税人,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3%)×3%。同样举例说明,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51.5万元,支付分包款10.3万元,那么应预缴税款=(51.5 - 10.3)÷(1 + 3%)×3% = 41.2÷1.03×3% = 40×3% = 1.2万元。 上述计算依据来源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准确计算预缴税款,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预缴,以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