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暂予监外执行有哪些情形?

我家里有人涉及法律案件,听说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不清楚具体什么情况下能申请,想知道暂予监外执行都包含哪些情形,好看看是否符合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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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这里所说的严重疾病,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而且必须是确实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比如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癌症晚期等危及生命且不适合在监狱内服刑治疗的疾病。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保障胎儿或婴儿的健康成长,怀孕的妇女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待怀孕、哺乳的情形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这主要是指罪犯因年老体弱、残疾等原因导致无法自行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并且在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过,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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