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食品厂大拇指骨折打了钢钉,食品厂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食品厂的临时工,工作时大拇指骨折还打了钢钉。现在我想知道食品厂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给我赔付,这直接关系到我的后续生活和治疗费用,心里很着急,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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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法律层面,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临时工而言,虽然可能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同样受到工伤保险相关法律的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在这个案例中,临时工在食品厂工作时大拇指骨折打钢钉,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赔付标准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医疗费用,食品厂需要承担临时工因治疗大拇指骨折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费用必须是与本次工伤治疗直接相关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临时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食品厂要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待遇,如果临时工的大拇指骨折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了伤残等级,食品厂还需要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例如,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如果临时工与食品厂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总之,临时工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来确定具体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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