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东加租毁约了,承租人该如何维权?


在租房过程中,如果遇到新房东加租毁约的情况,承租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关键原则,它的意思是,当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时,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换了新房东,承租人依据原租赁合同所享有的租赁权利不会受到影响。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当新房东加租毁约时,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具体的维权措施。第一步,与新房东进行友好协商。承租人可以向新房东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告知新房东原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通过和平的沟通,尝试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承租人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例如,可以请求当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者房地产中介协会等相关机构介入,由他们出面调解双方的纠纷。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双方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调解也没有效果,承租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承租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与新房东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新房东加租毁约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新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承租人还可以要求新房东赔偿因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例如,如果承租人因为新房东的违约行为而不得不寻找新的住所,由此产生的搬家费用、临时住宿费用等,都可以要求新房东进行赔偿。 总之,当新房东加租毁约时,承租人要保持冷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