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教唆犯处罚根据的理论解读是怎样的?

我在网上看到教唆犯会受到处罚,想知道法律上对教唆犯处罚的依据是怎么解释的。不太理解为什么教唆别人犯罪就要受罚,是基于什么理论依据来进行处罚的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专业法律解读。
展开 view-more
  • #教唆犯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的人。下面我们来深入探讨对教唆犯处罚根据的理论解读。 首先,从共犯从属性说的角度来看。这种理论认为,教唆犯的可罚性是从属于正犯的。正犯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时,教唆犯才具有可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教唆犯的处罚与正犯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例如,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甲作为教唆犯就需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受到处罚。如果乙没有实施盗窃行为,对于甲这个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共犯独立性说则强调教唆犯具有独立的可罚性。该理论认为,教唆行为本身就体现了教唆者的主观恶性和对社会的危害,即便被教唆者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犯罪,教唆行为也具有可罚性。教唆犯的故意内容和教唆行为本身就具有反社会性和人身危险性。比如,甲教唆乙去杀人,即便乙因为害怕而没有实施杀人行为,但甲的教唆行为已经表现出了其主观上的恶性和对社会秩序的潜在威胁,根据共犯独立性说,甲也应当受到处罚。 再者,修正惹起说认为,共犯的处罚根据在于共犯通过正犯间接地惹起了法益侵害。教唆犯通过教唆行为,使正犯实施了侵害法益的行为,从而间接地对法益造成了侵害。以教唆诈骗为例,教唆者通过教唆行为,使被教唆者实施了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教唆者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折中说综合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独立性说的观点。它既承认教唆犯的可罚性在一定程度上从属于正犯的实行行为,又肯定教唆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可罚性。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学说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判断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时,既要考虑正犯的实行行为情况,也要考量教唆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综上所述,对教唆犯处罚根据的理论解读存在多种观点,不同的理论在不同的场景和案件中都有其适用的价值。而我国刑法在规定教唆犯的处罚时,也综合考虑了教唆犯与正犯的关系、教唆行为的性质等多方面因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