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天津寻衅滋事是否需要开庭?

我在天津,涉及一起寻衅滋事事件。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天津的司法程序里,是不是一定会开庭审理。想知道天津对于寻衅滋事案件,开庭是必然的流程吗,还是有其他情况呢?
展开 view-more
  • #寻衅滋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天津,寻衅滋事案件通常是需要开庭审理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通俗来讲,就是故意找茬、闹事,严重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他人的生活、工作等。 一般情况下,当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构成犯罪时,就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审判阶段就需要开庭进行。在天津,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这类案件。检察机关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 在开庭过程中,会有控辩双方参与。控方(检察机关)会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辩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进行辩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法庭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不开庭。例如,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就不会进入法院的审判阶段,自然也就不需要开庭。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此外,如果是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的,那么就不会进入刑事诉讼的开庭程序,而是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作出处罚决定。比如可能会对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 综上所述,在天津,寻衅滋事案件大多是需要开庭审理的,但存在符合法定条件而不开庭的特殊情况。具体是否开庭,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