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双倍补偿款?
我在天津工作,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一段时间了,我想知道在天津这边,公司拖欠工资达到多长时间,我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补偿款呢?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在探讨天津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双倍补偿款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双倍工资补偿,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而工资支付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但是,对于拖欠工资要求双倍补偿款,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拖欠多久就可以主张。一般来说,单纯的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首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那么劳动者就有可能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额外赔偿,但这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双倍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与拖欠工资不同,是针对未签合同的惩罚性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