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外包真派遣被迫解除该如何处理?
我遇到了个麻烦事,和公司签的是外包合同,但实际工作模式就是派遣。最近公司有些做法让我实在没法接受,我被迫想要解除合同。可我不知道这种假外包真派遣的情况,解除合同会有什么后果,该怎么处理,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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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假外包真派遣被迫解除”的相关问题前,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假外包真派遣”指的是用人单位名义上与劳动者签订外包合同,但实际操作却符合劳务派遣的特征。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即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而劳务外包则是企业将部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当劳动者遇到“假外包真派遣”且被迫解除合同时,是有相应法律保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以“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劳动者被迫解除合同,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假外包真派遣”的证据,比如工作安排、工资发放记录、与用人单位及所谓“外包单位”的沟通记录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假外包真派遣”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行为,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的“假外包真派遣”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劳动者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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