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后拖欠工资会有多少赔偿?

我离职后,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呢?我该怎么计算这个赔偿金额,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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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职后遭遇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这里所说的劳动报酬,就是指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了工资,那就无需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但要是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举例来说,假如公司拖欠了你5000元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15天内支付,公司在这15天内支付了,就不用再额外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公司超过15天还没支付,那么公司除了要支付你5000元工资外,还可能要支付2500元到5000元(5000元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赔偿金,具体数额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劳动者的实际损失、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一般来说,经济补偿可能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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