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复审有什么时间规定?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现在想申请复审,但不清楚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我担心错过时间就没办法复审了,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收到驳回通知后,多久内可以申请复审,这个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驳回商标复审时间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要求,涉及到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进一步维护。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商标复审,简单来说,就是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不服该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提出审查的请求。这是给商标申请人的一次“补救”机会,让他们能更充分地阐述商标应该被核准注册的理由。 关于驳回商标复审的时间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里的“十五日”是一个严格的法定期限,从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十五日”是自然日,并非工作日。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那么会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所以,申请人一定要密切关注时间,避免因为疏忽而错过复审期限。一旦错过,商标申请就可能彻底失败,无法再通过复审程序争取商标注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