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现在想申请复审,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我听说需要一些证明文件和说明材料,但不太确定具体内容。希望了解一下商标驳回复审到底要准备哪些东西,避免遗漏影响复审结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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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决定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这份文件是商标局做出驳回决定的正式通知,它明确说明了商标被驳回的具体理由和依据,是启动复审程序的重要依据。
其次,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也是必备材料之一。在申请书中,申请人要清晰地表明复审的请求,也就是希望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该商标申请。同时,要详细阐述复审的理由,例如对商标局驳回理由的不同看法、商标具有独特性和显著性等。这些理由要具有说服力,能够支持申请人的复审请求。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是公司,就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个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文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合法身份和主体资格。
另外,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也很关键。实际使用证据可以包括带有商标的商品包装、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商标在市场上已经有了一定的使用和影响力,有助于说明商标的价值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充分的复审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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