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字号权有怎样的冲突?


商标权和字号权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二者分别受到《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的保护。但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权与字号权可能会产生冲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您注册了一个商标,别人就不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和您一样或近似的商标。而字号权是企业名称中具有识别性的部分,比如“阿里巴巴”就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字号,字号能让消费者区分不同的企业。 商标权与字号权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将他人的商标作为自己企业的字号进行登记使用。例如,甲公司拥有“美好”商标,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乙公司却将“美好”登记为自己企业的字号。这可能会让消费者误以为乙公司与甲公司存在某种关联,从而损害甲公司的利益。 另一种是将他人的字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比如,丙企业的字号“通达”在当地有较高的声誉,丁却将“通达”注册为商标。这可能会使丙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消费者可能会对两者的产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 从法律规定来看,《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里的在先权利就可能包括字号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当商标权与字号权发生冲突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冲突构成不正当竞争,受损方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涉及商标注册的问题,在先权利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出现商标权与字号权的冲突。同时,也要及时为自己的商标和字号进行合理的保护,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