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计算办法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当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导致其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失去生活依靠时,侵权人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下面来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计算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通常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比如未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 关于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接下来,举例说明计算方式。假设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0000元。如果被扶养人是一个10岁的孩子,那么抚养费的计算年限就是18 - 10 = 8年。如果受害人承担全部扶养义务,那么每年的抚养费就是30000元,8年的抚养费总额就是30000×8 = 240000元。如果受害人只承担部分扶养义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那么受害人需要承担的抚养费就是240000÷2 = 120000元。 再比如,被扶养人是65岁且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年限就是20 - (65 - 60)= 15年。若受害人承担全部扶养义务,抚养费总额就是30000×15 = 450000元。 此外,如果存在多个被扶养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也就是说,在计算多个被扶养人的抚养费时,要保证每年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被扶养人的年龄、扶养义务人的情况以及当地的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等因素。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