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怎样规定的?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被扶养人”的概念。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在生活上需要受害人照顾和供养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的。 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2年修正),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十七条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进行了详细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例如,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里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扶养,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0000元,那么孩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为:30000元×(18 - 10)年×相应的赔偿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 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比如,被扶养人是受害人的父母,父母还有其他子女共同扶养,那么受害人只需承担自己应负担的那一部分费用。 总之,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的年龄、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关标准以及其他扶养人的情况等。同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准确计算这一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