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通事故案件能看出怎样的共同侵权情况?


在法律领域中,共同侵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特别是在交通事故案件里,其应用较为广泛。下面我们从概念、交通事故中的表现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来详细了解。 共同侵权指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一起做了错事,导致别人受到伤害,这些人要一起对伤害负责。 在交通事故中,共同侵权的情况比较常见。比如两辆或多辆车的司机,由于他们的共同过错导致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举个例子,一辆车的司机违规变道,另一辆车的司机超速行驶,结果两辆车撞到一起后又撞到了路边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在这个案例中,这两个司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共同侵权。他们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导致了行人受伤的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上述交通事故案例中,受伤的行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司机要求赔偿全部的损失,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司机可以再向其他有过错的司机进行追偿。 此外,如果多个行为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一辆车因为刹车失灵停在路中间,另一辆车因为司机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及时发现前方的故障车而追尾,导致路边行人受伤。这里两辆车的行为没有共同故意或过失,但都对行人受伤这一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原因力,那么他们就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判断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关键要看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受害者在遇到这类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侵权人也应该清楚自己在共同侵权中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