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适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也就是说,如果事故双方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赔偿问题,就可以按照这个规定来启动调解程序。 其次,调解的流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确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赔偿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会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再者,调解的效力。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表明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但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 另外,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权了解事故的调查情况和证据,有权提出自己的赔偿要求和理由,也有权聘请代理人参加调解。同时,当事人也有义务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遵守调解的程序和纪律。 最后,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调解,并制作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来解决赔偿争议。总之,了解交通事故调解的法律规定,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