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后是否继续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中,赔偿后是否需要继续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概念。一次性赔偿,就是在事故处理时,赔偿义务人将所有法定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受害人,之后通常就不再承担该事故的赔偿责任。后续赔偿则是指在一次性赔偿之后,因为新出现的情况或者之前未发现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就为交通事故赔偿提供了基本的责任承担框架。一般来说,如果是一次性了结的赔偿协议,双方都已经签字确认,而且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义务人通常不需要再进行赔偿。比如,双方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明确约定该赔偿为一次性终结赔偿,之后受害人就不能随意要求继续赔偿。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在赔偿之后,受害人发现了新的伤情,而且该伤情是由本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继续赔偿。例如,当时受伤后检查没有发现严重问题,但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因事故导致的后遗症,经过专业鉴定确实与事故有关,那么受害人就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等损失。另外,如果赔偿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赔偿金额远远低于实际损失,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继续赔偿。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比如,受害人在不了解自己真实伤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赔偿协议,后来发现实际损失远超协议赔偿金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进而要求继续赔偿。总之,交通事故赔偿后是否继续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受害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赔偿义务人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理的责任范围承担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