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致工伤应如何赔偿?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肇事,经过认定这属于工伤。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情,是找肇事方赔偿,还是找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呢?两者赔偿能同时获得吗?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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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交通肇事致工伤的情况时,赔偿问题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侵权责任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赔偿的相关事宜。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交通肇事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赔偿顺序方面,原则上,受害人可以先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交通肇事的侵权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同时,受害人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关于能否获得双重赔偿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有些地区支持在不重复的项目上进行双重赔偿,例如在交通肇事赔偿中已经获得了误工费赔偿,在工伤保险待遇中就不能再重复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赔偿,但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则可以同时获得。 具体的赔偿流程如下:在交通肇事方面,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工伤认定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交通肇事致工伤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到多个法律条文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受害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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