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造成轻伤法院会怎么判?
我前段时间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碰了一下,对方受了点轻伤,但当时我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现在对方报警了,我很担心会被法院判刑。我想知道这种交通逃逸造成轻伤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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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对于交通逃逸造成轻伤的情况,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逃逸者需要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不能因为逃逸而逃避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后,有权向逃逸者进行追偿。 从行政处罚角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强调的是“尚不构成犯罪”,交通逃逸造成轻伤通常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会面临罚款和可能的拘留处罚。 一般情况下,交通逃逸造成轻伤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这里只是造成了轻伤,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不过,如果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后续伤情恶化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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