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该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因亲人离世导致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它的计算依据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丧葬费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在上述司法解释的第十四条有相关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需的生活费用。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计算标准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第十七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是对死者家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其数额的确定会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多种因素。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相关规定。 关于赔偿流程,一般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确定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后,死者家属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肇事方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死者家属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同时,肇事方应当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死者家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