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司法鉴定是什么流程?


交警司法鉴定是在交通事故等涉及交通违法犯罪案件中,为了查明事实真相、确定事故责任等目的,由专业鉴定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活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委托环节。交警部门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进行司法鉴定后,会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这个委托书就像是一份任务书,上面会明确写明委托鉴定的事项,比如对车辆的速度、刹车性能进行鉴定,或者对当事人的酒精含量、精神状态等进行鉴定。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接着是受理阶段。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他们会查看委托的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本机构的业务范围,提供的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机构会作出受理的决定,并与交警部门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是不符合受理条件,也会及时向交警部门说明理由。 然后进入鉴定实施阶段。鉴定机构会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会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鉴定材料进行检验、检测、分析等操作。比如在进行车辆痕迹鉴定时,鉴定人会仔细观察车辆的碰撞痕迹、划痕等,测量相关数据,以确定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鉴定人必须严格按照鉴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一)国家标准;(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最后是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完成后,司法鉴定人会根据鉴定结果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会详细记载鉴定的过程、方法、依据以及最终的鉴定结论。鉴定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意见书送达交警部门。如果交警部门或者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例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可以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情形,包括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等。 综上所述,交警司法鉴定有着严格且规范的流程,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保障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