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时转账,分手了对方先说会还钱,现在又说没钱还该怎么办?


如果处对象时转账,分手了对方先说会还钱,现在又说没钱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相关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确转账的性质。在法律上,恋爱期间的转账可能存在借贷和赠与两种情况。如果是借贷,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就像我们平常理解的借钱,借了是要还的。比如,当时转账的时候双方有明确的借款约定,像聊天记录里提到“我借你这笔钱应急”之类的表述,或者有借条等书面凭证,那这就是借贷关系。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要是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返还的。比如一些特殊节日发的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或者平时为了表达爱意送的礼物、给对方的零花钱等,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确定是借款,对方现在说没钱还,你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可以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他所谓“没钱还”的真实情况,看是否可以约定一个新的还款时间。若协商不成,还可以找对方的近亲属帮忙劝说,以达到还钱目的。 若还是无法解决,那么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而对方仍然不还钱,在执行阶段,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即便对方声称没钱,法院可以查询他名下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如果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操作来偿还你的欠款。要是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权利就无法实现了,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你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相关概念: 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说就是一方有要求对方还钱的权利(债权人),另一方有还钱的义务(债务人),双方就形成了这种关系。 赠与合同:就是一方把自己的东西白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这样就成立了赠与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