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转钱给老婆,离婚时需要还吗?

我在结婚期间经常转钱给老婆,现在打算离婚了,想知道之前转给她的钱需不需要让她还给我。这些钱有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也有给她个人使用的,不清楚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她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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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内转钱给老婆,离婚时是否需要归还这个问题时,我们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这笔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个人财产转给另一方,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那么在法律上,这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一旦赠与成立,离婚时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 其次,如果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比如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费用,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的各项支出也通常是用共同财产来承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这部分转款,在离婚时不存在返还的问题。 最后,如果转款并非赠与,也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另一方,且转款数额较大,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情况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受损方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或者要求适当补偿。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转给配偶用于其个人不合理的投资等行为,受损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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