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企业不再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我和公司已经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现在第二次合同快到期了,公司说不再和我续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我经济赔偿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合同续签
  • #经济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企业不再续签是否需支付经济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经济赔偿则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更稳定的保障。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当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除非是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企业不再续签,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