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工伤10级该如何赔偿?


当劳动者胳膊工伤被鉴定为10级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种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工伤职工选择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会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工伤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支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可能影响再就业的一种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一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此外,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还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申请赔偿时,职工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规定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