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一些操作让我受到了伤害,我认为这是医疗侵权。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想了解医疗侵权和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医疗侵权是不是就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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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和医疗事故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概念,医疗侵权并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疗侵权。医疗侵权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患者看病的过程中,因为做错了某些事,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了伤害。 而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强调了“事故”,意味着这种损害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并且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来认定。 从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它们有一些共同点。比如都强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并且都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但关键的区别在于程度和认定程序。医疗侵权的范围更广,只要存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患者受损,就可能构成医疗侵权。而医疗事故需要更严格的认定,要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构成要件,并且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程序来确定。 例如,医生在给患者打针时,由于操作不够规范,导致患者局部出现轻微红肿,这可能构成医疗侵权,但不一定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损害程度较轻。但如果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重大失误导致患者失去了重要器官功能,这种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所以,医疗侵权和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地划等号。医疗侵权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而医疗事故是在医疗侵权基础上,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认定的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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