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医疗纠纷有哪些类型?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在法律层面,典型的医疗纠纷类型有多种。 首先是医疗合同纠纷。这就好比我们去医院看病,其实和医院之间形成了一种类似合同的关系。医院有义务按照合理的医疗规范为患者提供服务,患者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医院没有履行好合同义务,比如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手术,或者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行业标准,就可能引发纠纷。《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适用于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是医疗侵权纠纷。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类型,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例如医生在手术中出现失误,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用药错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有专门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医疗产品纠纷。当患者使用了有缺陷的医疗产品,比如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药品等,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时,就会引发这类纠纷。根据相关法律,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另外,还有医疗伦理纠纷。这主要涉及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伦理方面的问题。比如医生没有充分告知患者治疗方案的风险和替代方案,或者泄露了患者的隐私信息等。《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