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医院应承担多少责任?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没检查出我身体的真实问题,导致病情延误。我想知道这种漏诊情况,医院到底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责任比例该怎么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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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过程中,漏诊是指医院或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断时,未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患者所患疾病或病症。漏诊医院具体承担多少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医院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对于漏诊来说,要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需要考量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等。 如果漏诊完全是由于医院的过错导致,比如医生严重违反诊疗规范、疏忽大意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等,且漏诊直接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后果,那么医院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患者因腹痛就诊,医生未进行任何检查就简单判断为消化不良,未发现患者是急性阑尾炎,导致阑尾穿孔,这种情况下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可能性较大。 然而,如果漏诊只是部分原因,患者自身病情复杂、症状不典型等因素也对诊断造成了困难,那么医院通常承担部分责任。责任比例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能是主要责任(如60%-90%)、同等责任(50%)或者次要责任(如10%-40%)等。比如患者本身患有罕见疾病,症状不明显,医生虽然存在一定的漏诊行为,但疾病的复杂性也是导致诊断困难的因素之一,此时医院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通常会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等专业鉴定来确定医院的过错程度和责任比例。这些鉴定会由专业的医学和法律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进行,根据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过程等多方面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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