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该如何理解与适用?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理解与适用。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什么是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惩罚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适用方面,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二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书面劳动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和内容的合同。 关于计算方式,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计算期限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双倍工资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