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刑诉证据的法律性,证据的法律性有哪些表现?


在刑事诉讼中,刑诉证据的法律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证据的法律性就是指证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来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它就像是一把尺子,衡量着证据是否能在刑事诉讼中被认可和使用。 首先,从收集证据的主体来看,必须是法定的主体才能进行证据收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权依法收集证据。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没有权力收集刑事诉讼证据。比如,普通公民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一般是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这是因为只有法定主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保证证据收集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证据的收集方法和程序要合法。法律对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有严格的规定。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为例,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并且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同时,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这体现了法律对证据收集程序合法性的严格要求,目的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再者,证据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八种法定形式。只有符合这些法定形式的证据,才能在刑事诉讼中使用。比如,一份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录音录像资料,可能就无法作为有效的证据被法庭采纳。 最后,证据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查证属实。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为了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让法官能够根据真实有效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如果证据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即使它看起来很有说服力,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总之,刑诉证据的法律性是刑事诉讼中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它从多个方面对证据进行规范,确保每一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