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服务期未满,单位培训费要自己承担吗?

我和单位签了服务期协议,里面规定了单位给我提供培训,我要在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现在我服务期还没满,想换工作,单位说让我承担培训费,我想知道这合理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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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期培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要自己承担单位培训费。首先,我们要了解服务期和培训费相关的法律概念。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培训费则是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或知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确实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和你约定了服务期,而你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离职,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不是随意定的,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计算,即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单位为你培训花费了1万元,约定服务期是5年,你工作了2年后要离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你需要承担的费用就是1万÷5×3 = 6000元。 不过,如果单位所谓的培训只是一些日常的业务培训,并非专项技术培训,或者单位不能提供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的相关证据,那么要求你承担培训费可能就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单位的培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专项培训,以及单位能否证明培训费用的支出,来判断你是否需要承担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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