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许可的表演是否拥有表演者权?
我是一名业余歌手,在没有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了一场表演。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自己在这场表演中是否拥有表演者权。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未获许可的表演到底有没有表演者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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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未获许可的表演是否有表演者权,我们得先明白什么是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表演者的一种保护,能让他们在艺术创作和表演成果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那么未获许可的表演呢?一般情况下,只要表演行为存在,表演者就自动享有表演者权。因为表演者权是基于表演这一事实行为而产生的,并不以获得许可为前提条件。这就好比画家画了一幅画,不管这幅画创作的过程是否符合某些外部规定,画家对这幅画本身是拥有著作权的。 但是,未获许可的表演可能会引发其他的法律问题。比如,如果表演涉及使用他人的作品,像演唱他人创作的歌曲,而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那么这就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著作权人有权要求表演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 所以,未获许可的表演本身表演者是拥有表演者权的,但如果表演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其他权利,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进行表演活动时,表演者应该尽量确保获得必要的许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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