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所生小孩及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在探讨未婚同居所生小孩及财产的处理方式前,我们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非婚生子女,指的是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也就是未婚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孩子。同居财产,则是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首先来看未婚同居所生小孩的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就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再说说未婚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一般来说,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可以理解为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来分享财产。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当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发生争议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例如,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为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孩子等,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此外,如果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形态上发生了变化,但仍能证明是其个人财产的,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总之,未婚同居所生小孩和财产的处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遇到相关问题时,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