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结婚就一起同居了,期间我们共同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分手了,对于这套房子的处理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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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未婚同居并不像合法婚姻那样具有明确的夫妻财产制度,所以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房产通常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好比你自己花钱买了个东西,那这个东西自然就是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登记在谁名下,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谁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其次,若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这类似于两个人一起凑钱买了个物品,大家按照各自出的钱所占的比例拥有这个物品的相应份额。根据《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在分割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划分房产权益。 然而,如果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此时未登记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比如转账记录、购房时的聊天记录等。若能证明出资,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分割。要是无法证明出资,那未登记方想要主张房产权益就会比较困难。 此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对于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在处理房产时会优先按照约定来执行。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依法自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总之,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的处理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因素。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和房产归属,并保留好相关的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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